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移动设备属于商标第几类
温家宝总理2004年在山东视察时指出“世界未来的竞争,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移动设备也越来越日常化,消费者可以足不出户通过移动设备解决吃饭、购物等日常生活。手机等移动设备也称为很多人必不可少的日常用品。现今国产手机越来越受年轻消费者的青睐,国产手机的成交额在手机市场上的份额也越来越大,当然这跟手机本身的强大功能以及国产手机的品牌保护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品牌保护严谨的最为明显的有华为、小米、魅族、OPPO、Vivo这几个品牌,这几个企业从商标、域名、专利等各个知识产权的纬度对自身品牌的进行保护。拿华为作为例子,从商标局查询结果来看,当前在“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这个主体下就总共向国家商标局申请了4529件商标,而在专利方面,华为公司截止2018年年底所拥有的专利数量已经超过10万项,高达104225项。在域名方面就更不用说了,华为官网启用品牌双拼huawei.com,此外名下还保护了诸多品牌相关的域名,如:hauwei.cn/.com.cn/.co、“华为.中国”、“华为.公司”、“华为.net/.tv/.cc”等。不仅如此,华为旗下还有诸多业务品牌和子品牌,华为也基本上为它们收购了域名,比如Vmall.com、huaweicloud.com/.cn、Honor.cn、huaweishouji.cn等。
如此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一个企业想做不好也难。
那么这种移动设备在商标分类中属于第几类?在起点商标商标分类助手中我们了解到,移动设备属于第9类电子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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