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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类商标分类细则与商标的转让!

2021-04-12 11:04:34|281|起点商标网

根据商标分类,第31类商标主要是做饲料种籽;农业、园艺、林业产品;未加工的谷物和种子;新鲜水果和蔬菜;草木和花卉;活动物。主要包括日用的未经制作的田地产物,活动物及植物,以及动物饲料。


本类尤其包括:

——未加工的木材;

——未加工的谷物;

——待孵蛋;

——软体动物和贝壳类动物(活的)。


本类尤其不包括:

——微生物培养物和医用水蛭(第五类);

——动物用膳食补充剂(第五类);

——半成品木材(第十九类);

——人造鱼饵(第二十八类);

——米(第三十类);

——烟草(第三十四类)。


【3101】未加工的林业产品

【3102】未加工的谷物及农产品(不包括蔬菜,种子)

【3103】花卉,园艺产品,草木植物

【3104】活动物

【3105】未加工的水果及千果

【3106】新鲜蔬菜

【3107】种子

【3108】动物饲料

【3109】麦芽

【3110】动物栖息用干草等制品


第31类商标转让,需要向商标局申请转让。为此,商家必须首先准备好第31类商标转让的必要材料,包括与商标证书、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商标转让合同。如有委托代理机构,还应提供代理协议和代理人身份信息。第31类商标的转让,一般还需要确定转让合同,移交商标信息,公证商标,提交商标转让申请。在商标权转让过程中,商标将得到申请、受理和审查,经审查合格,发给《核准注册商标转让证书》,下发证书后,商标转让的全过程即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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