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类商标分类细则与商标的转让!
2021-04-12 10:04:28|213|起点商标网
根据商标分类,第15类商标主要是做乐器。
本类尤其包括:
——机械钢琴及其附件;
——八音盒;
——电动和电子乐器。
本类尤其不包括:
——录音、播音、扩音和放音装置(第九类)。
【1501】乐器
【1502】乐器辅助用品及配件
第15类商标转让,需要向商标局申请转让。为此,商家必须首先准备好第15类商标转让的必要材料,包括与商标证书、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商标转让合同。如有委托代理机构,还应提供代理协议和代理人身份信息。第15类商标的转让,一般还需要确定转让合同,移交商标信息,公证商标,提交商标转让申请。在商标权转让过程中,商标将得到申请、受理和审查,经审查合格,发给《核准注册商标转让证书》,下发证书后,商标转让的全过程即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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