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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类商标分类细则与商标的转让!

2021-04-12 10:04:24|233|起点商标网

根据商标分类,第13类商标是做军火烟火;火器;军火及弹药;爆炸物;烟火。第13类商标主要包括火器和花炮产品。


本类尤其不包括

——火柴(第三十四类)。


【1301】火器,军火及子弹

【1302】爆炸物

【1303】烟火,爆竹

【1304】个人防护用喷雾


第13类商标转让,需要向商标局申请转让。为此,商家必须首先准备好第13类商标转让的必要材料,包括与商标证书、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商标转让合同。如有委托代理机构,还应提供代理协议和代理人身份信息。第13类商标的转让,一般还需要确定转让合同,移交商标信息,公证商标,提交商标转让申请。在商标权转让过程中,商标将得到申请、受理和审查,经审查合格,发给《核准注册商标转让证书》,下发证书后,商标转让的全过程即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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