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类商标分类细则与商标的转让!
根据商标分类,第8类商标主要做手工器械;手工具和器具(手动的);刀、叉和勺餐具;随身武器;剃刀。 第8类商标主要包括各种行业的作为工具使用的手动器具。
本类尤其包括:
——贵重金属制刀、叉和勺餐具;
——电动剃刀和修剪刀(手工器具)
本类尤其不包括:
——某些特殊器具(查阅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分类表);
——马达带动的机床和器具(第七类);
——外科手术刀(第十类);
——作为火器的随身武器(第十三类);
——切纸刀(第十六类);
——击剑用兵器(第二十八类)。
【0801】手动研磨器具
【0802】小农具(不包括农业、园艺用刀剪)
【0803】林业、园艺用手工具
【0804】畜牧业用手工具
【0805】渔业用手工具
【0806】理发工具,修指甲刀
【0807】非动力手工具(不包括刀、剪)
【0808】非动力手工器具
【0809】专业用手工具
【0810】刀剪(不包括机械刀片,文具刀)
【0811】除火器外的随身武器
【0812】餐具刀、叉、匙
【0813】手工具柄
第8类商标转让,需要向商标局申请转让。为此,商家必须首先准备好第8类商标转让的必要材料,包括与商标证书、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商标转让合同。如有委托代理机构,还应提供代理协议和代理人身份信息。第8类商标的转让,一般还需要确定转让合同,移交商标信息,公证商标,提交商标转让申请。在商标权转让过程中,商标将得到申请、受理和审查,经审查合格,发给《核准注册商标转让证书》,下发证书后,商标转让的全过程即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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