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类商标分类细则与商标的转让!
根据商标分类,第5类商标主要是做医药;药品,医用和兽医用制剂;医用卫生制剂;医用或兽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婴儿食品;人用和动物用膳食补充剂;膏药,绷敷材料;填塞牙孔用料,牙科用蜡;消毒剂;消灭有害动物制剂;杀真菌剂,除莠剂。第5类商标主要包括药品和其他医用或兽医用制剂。
本类尤其包括:
——除梳妆用制剂以外的个人保健用卫生制剂;
——含药物的洗发水、肥皂、洗剂和牙膏;
——婴儿和失禁者用尿布;
——非人用、非动物用除臭剂:
——膳食补充剂,为正常饮食提供补充或为健康目的;
——医用或兽医用代餐物、营养食物和饮料;
——不合烟草的医用卷烟。
本类尤其不包括:
——梳妆用卫生制剂(第三类);
——人用或动物用除臭剂(第三类);
——矫形用绷带(第十类);
——非医用、非兽医用的代餐物、营养食物和饮料(第二十九类、第三十类、第三十一类、第三十二类或第三十三类)。
【0501】药品,消毒剂,中药药材,药酒
【0502】医用营养品,人用膳食补充剂,婴儿食品
【0503】净化制剂
【0504】兽药,动物用膳食补充剂
【0505】杀虫剂,除莠剂,农药
【0506】卫生用品,绷敷材料,医用保健袋
【0507】填塞牙孔用料,牙科用蜡
【0508】单一商品
第5类商标转让,需要向商标局申请转让。为此,商家必须首先准备好第5类商标转让的必要材料,包括与商标证书、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商标转让合同。如有委托代理机构,还应提供代理协议和代理人身份信息。第5类商标的转让,一般还需要确定转让合同,移交商标信息,公证商标,提交商标转让申请。在商标权转让过程中,商标将得到申请、受理和审查,经审查合格,发给《核准注册商标转让证书》,下发证书后,商标转让的全过程即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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