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类商标分类细则与商标的转让!
2021-04-12 09:04:18|184|起点商标网
根据商标分类,第4类商标主要是做燃料油脂;工业用油和油脂;润滑剂;吸收、润湿和粘结灰尘用合成物;燃料(包括马达用燃料)和照明材料;照明用蜡烛和灯芯。第4类商标主要包括丁业用油和油脂,燃料和照明材料。
本类尤其不包括:
——某些特殊的工业用油和油脂(查阅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分类表)。
【0401】工业用油及油脂,润滑油,润滑剂(不包括燃料用油)
【0402】液体、气体燃料和照明燃料
【0403】固体燃料
【0404】工业用蜡
【0405】照明用蜡烛和灯芯
【0406】吸收、润湿和粘结灰尘用合成物
【0407】能源
第4类商标转让,需要向商标局申请转让。为此,商家必须首先准备好第4类商标转让的必要材料,包括与商标证书、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商标转让合同。如有委托代理机构,还应提供代理协议和代理人身份信息。第4类商标的转让,一般还需要确定转让合同,移交商标信息,公证商标,提交商标转让申请。在商标权转让过程中,商标将得到申请、受理和审查,经审查合格,发给《核准注册商标转让证书》,下发证书后,商标转让的全过程即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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