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商标转让属于商标分类中的哪一类?
2021-04-11 15:04:16|196|起点商标网
“年芳被禁籞,烟花绕层曲”,烟花又称花炮、烟火、焰火、炮仗,在我国古代就已经出现了烟花的雏形,古时候人们对烟花的形容是“以烟火药为原料,用于产生声光色的娱乐用品”。现今烟花已经普及到全国各地,大家都会在逢年过节之后放烟花烘托美好的氛围。关于烟花的商标申请注册应该申请在哪一类呢?
在商标分类百科查询中我们可以得知,45类商标分类中,烟花相关分类属于第13类。
1301-火器,军火及子弹
1302-爆炸物
1303-烟火,爆竹
烽火信号1303 焰火130013,信号烟火130017,烟火产品130054,爆炸性烟雾信号130064,鞭炮130072
※爆竹C130005,烟花C130006
1304-个人防护用喷雾
因为烟花本质也是一种依靠黑火药和药引进行燃烧的物质,与爆竹的结构相似,所以在平常使用的时应尽量小心。在注册申请商标之时也应该注意注册的分类,因为同一品类的其他分类比较危险,一般情况下需要选对注册的分类商标局才会予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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