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革商标转让怎样选择分类最合适
皮革是经脱毛和鞣制等物理、化学加工所得到的已经变性不易腐烂的动物皮。革是由天然蛋白质纤维在三维空间紧密编织构成的,其表面有一种特殊的粒面层,具有自然的粒纹和光泽,手感舒适。
在人类进化的过程中,人们发现一些植物的汁液或矿物油对皮革具有一定的鞣性,原料皮通过汁液的浸泡,更具有透气性,防腐性。从而使板质具有柔软、抗撕裂性、耐曲折性等物化性能。这个时期的皮才真正具备了革制品的特性。
在商标分类百科查询中我们可以得知,这45类商标分类中,皮革商标属于第18类。
其中包括皮革和人造皮革;动物皮;行李箱和背包;雨伞和阳伞;手杖;鞭,马具和鞍具,动物用项圈、皮带和衣服。
第1801小类 - 皮革和人造皮革,裘皮
动物皮180002,金箔加工用肠膜180008,皮板180022,鞣制过的皮180032,背皮(兽皮的一部分)180038,半加工或未加工皮革180039,仿皮革180042,家畜皮180088,非清洁用麂皮180094,人造革 180141
第1802小类 - 不属别类的皮革、人造皮革制品,箱子及旅行袋,日用革制品
(女式)钱包180010,乐谱盒180013,猎物袋(打猎用具)180019,书包180020,卡片盒(皮夹子)180021,皮制帽盒180023,旅行箱180029,抱婴儿用吊袋180044,工具袋(空的)180047,弹簧用皮套180052,背包180058
关于第18类假设还有另外需要了解的,可以在起点商标站查询,或者进线询问客服都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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