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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商标注册过程中经历的审查指的具体包括什么?

2021-04-11 11:04:50|156|起点商标网

企业获取商标的途径就是商标注册与商标转让,商标转让的过程比较简便,因此企业在得到先关人员的帮助下就能顺利获取商标,而商标注册的过程比较繁琐,很多的流程使企业可能会不了解某个阶段,这时候就需要企业从步骤开始了解具体的内容。以下就是关于实质审核究竟审查的是什么来解答。

①商标是不是拥有法定组成要素。《商标法》规定,商标的组成因素为文案、图型、字母、数字、三维标示及色调组成,及其以上因素的组成。

②商标是不是具备显著性。《商标法》第9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理应有显著特点,有利于识别”。商标的显著性是商标的必备条件,是商标专用权的基础。因而,商标的显著性是商标核查和确权认定的重要信息。商标显著性的认定还应考虑具体商标的特殊性。

③商标是不是与别人在先权利冲突

(1)商标不能与已注册商标相冲。假如商标同别人已注册的在先商标一样或类似,非常容易造成混淆。为保护商标的独享专用权,与在先商标一样或类似的商标是无法被审批注册的。

(2)商标不能与初审公告里的商标相冲。初审公告的商标具有申请在先权,受法律保护。假如新申请的商标与初审公告里的商标一样或类似,商标局会依规驳回新注册商标。

(3))商标不可与商标相冲。商标权是依相关法规、条例,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确定并依法保护的1种工业产权。假如新注册商标与别人商标名字一样,在经济活动中是非常容易导致混淆。因此,与别人商标名字一样的商标也难以被核准注册。

(4)商标不可与外观设计专利权和版权相冲。外观设计专利权和版权是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新申请商标的文案、图案若效仿、剽窃别人产品的装修、外观设计或别的文学艺术作品,侵害了别人的版权或专利权,也是不可被核准注册的。

(5)商标不可与公民身份权相冲。公民身份权受法律法规保护。没有经过本人允许,不可以别人肖像、姓名、艺名、笔名作为商标。

④商标是不是违反“禁止注册”规定。《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注册为商标:同国家、政府间国际组织等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易产生不良影响的文字、图形;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和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

审查内容具体就是包括这些,所以企业在后续的注册中想要在实质审查的时候顺利通过,就应该注重上面所写的一些内容,有利于商标的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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