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用具商标转让选择哪一类比较合适?
2021-04-11 10:04:37|327|起点商标网
厨具是厨房用具的统称。厨房用具主要包括以下5大类:第一类是储藏用具;第二类是洗涤用具;第三类是调理用具;第四类是烹调用具;第五类是进餐用具。对于厨房用具商标所在的类别,比较准确的选择是第几类?
在商标分类百科查询中我们可以得知,这45类商标分类中,厨房用具商标属于第21类。主要包括家用或厨房用器具和容器;梳子和海绵;刷子(画笔除外);制刷材料;清洁用具;钢丝绒;未加工或半加工玻璃(建筑用玻璃除外);不属别类的玻璃器皿、瓷器和陶器。
2101-厨房炊事用具及容器(包括不属别类的餐具)
厨房用具210273, 非电气炊具210274,烘蛋奶饼的非电铁模210309, 面包箱210310, 筷子210311, 鸡尾酒搅拌棒210314, 糕点裱花用袋(裱花袋)210315,饼干模具210316
2102-不属别类的玻璃器皿
2103-瓷器,陶器(茶具,酒具除外)
厨房用具对我们来说很重要,毕竟一日三餐是不能减少的。假设还有另外需要了解的关于这类商标,可以在麦知商标网站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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