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相关尝试了解
现如今我国对商标权的保护越来越高,在出现商标异议时解决的措施也比较完善,那么有关于商标异议申请的相关知识,相对的也要来了解一下。在商标异议中,提出异议的一方被称为商标异议人,而商标注册申请人被称为被异议人。
对于商标异议,其实任何人或单位都可以提出异议申请,但是必须要有充足的理由,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被异议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禁止性条例,这种情况对于异议人就没有要求,任何人都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
如果是被异议商标侵犯了他人在先权利或其他权益,那么就由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方式有很多,可以通过委托代理机构办理,也可以异议人直接去办理。
商标异议申请的材料包括:
1、异议申请书和理由书,要注意明确商标异议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并且要异议人签字盖章,并附送相关的证据材料。
2、异议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包括异议人身份证,或者是企业的营业执照等。
3、在先权利证明,如果该申请的商标因为侵犯了你的在先权利,那么就可以提交资料证明自己享有在先权利。
4、如果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还需要提交委托书。
当商标局受理了异议案件后,将会给被异议人下发商标异议申请案件答辩通知书,并同时将异议申请书和证据材料送至被异议人。而被异议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答辩,从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书面答辩及相同证据,逾期未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答辩。
因此,商标在使用过程中一定注意进行商标监控,通过监控,你才能了解到哪些商标的申请会侵犯你的权益,如果出现,一定要及时在公告起内提出异议,如果等到商标注册成功才知道,到时候就容易产生商标纠纷。同时通过商标监控,还能及时制止那些侵权的行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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