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类商标转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第3类商标转让需要多少费用?
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对其商标权的一种最重要的处分方式,是指商标注册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将其所有的商标专用权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二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共同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一、第3类商标转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国家制定了《商标法》,限制注册商标和商标的转让,商标转让的法律规定主要集中在《商标法》第四十二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上。
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商标局审查转让申请时,经审查批准后予以公告,并发给受让人商标转让证明。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受商标转让证书。在后续使用过程中,受让人需要保证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的质量。
《商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该商标,被许可人可以依法享有该商标的部分权利,但被许可人需要对被许可人使用的商品的质量进行监督,被许可人应当保证商标使用的商品的质量。被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应当在使用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的原产地。在这种情况下,转让人需要获得被许可人的同意,或通过终止许可合同,才能进行转让。
二、第3类商标转让需要多少费用
商标转让手续费:所谓手续费,是商标局受理商标的费用。目前,申请商标转让的手续费为500元/件。受理费将直接上缴商标局,国家向商标局收取500元手续费。
委托代理平台服务费:如果您选择委托代理3类商标的转让,那么您还需要支付一定的服务费。服务费收取标准需要根据您选择的服务机构来确定,不同的服务机构收取不同的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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