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类商标转让
由于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类产品或服务不断涌现,这直接导致商标注册数量逐年增加。仅2017年,商标注册数量就超过500万件。正是因为如此,为了便于商标的管理和注册,商标被分为45个大类,在这个大类下有众多的小集团。那么什么是18类商标呢?第十八类商标如何转让?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查询结果,第18类商标为皮具,分为7个子类:
[1801]—皮革和人造革、毛皮
[1802]-未成熟皮革、人造革制品、箱包和旅行袋、日用皮革制品
[1803]——雨伞及其部件
[1804]——手杖
[1805]——动物用具
[1806]-套管
第18类商标转让流程:
至于商标转让,我们知道有两种方式:自行转让商标和委托代理机构转让商标。这两种方式各有优势,但相对而言,委托代理的优势更大。商标转让流程如下:
1、商标转让人应当制作《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书》和有关商标转让材料。商标由商标代理机构转让的,商标转让人还应当安排注册商标转让代理人;
2、商标局收到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书及有关文件后,对该商标进行审查。经批准的,商标局发给转让人《商标转让受理通知书》。如果申请未获批准,转让人需要转让补充转让材料。这个周期是1-2个月。逾期不提交材料的,商标局视为商标转让失败。
3、商标转让审批通过后,由商标局发布批准通知书,发给《注册商标转让批准证书》;
上述过程完成后,商标转让成功。在商标转让中,需要向商标局缴纳一定数额的商标转让费。商标局规定,每次商标转让500元;如果委托代理,需要按照代理的收费标准交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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