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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商标注册怎么申请?注册商标如何选则类别?

2021-04-08 05:04:44|227|起点商标网

为深入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进一步提高对外服务水平,助力地理标志精准扶贫和区域经济发展,商标局针对来函来电反映的主要问题,结合审查工作实务,编纂了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申请,供申请人参考。


一、地理标志商标注册怎么申请
问: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可否作为地理标志商标申请人?
答:不可以。
地理标志属于区域公共资源。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人应当是当地的不以赢利为目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一般为社会团体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其业务范围与所监督使用的地理标志产品相关。地理标志申请人必须经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授权其申请注册并监督管理该地理标志。地理标志商标的具体使用人必须是来自该地理标志标示地区的生产经营者。
问:我想申请“高老庄西瓜”地理标志商标,高老庄是我们县里的一个乡镇名称,能否由高老庄乡政府出具授权文件?
答:不可以。
地理标志属于区域公共资源,申请人应提交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同意该申请人申请注册并监督管理该地理标志的文件。鉴于各地行业主管部门设置并不统一,为避免机构调整及人员更替引发主管部门授权的稳定性,建议由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权为宜。
问:我想申请“高老庄西瓜”地理标志商标,在填报商标注册申请书时,商品项目栏能否填“新鲜水果”?
答:不能。
地理标志具有特定品质,一般应指向单一的具体商品。因此,地理标志商标的指定使用商品不能笼统地表述为活动物、新鲜水果、中药材、谷类制品等某一类商品的统称。如:所报地理标志商标为“日照绿茶”,其指定使用商品应为“绿茶”;所报地理标志商标为“东台西瓜”,其指定使用商品应为“西瓜(新鲜水果)”。
由于我国地大物博,资源丰富,许多物产的称谓具有区域或民族特色,这些物产作为地理标志商标申请时,指定使用商品既可以是商标中包含的特定的单一商品名称,也可以是常用的单一商品名称。如:所报地理标志商标为“黄梅挑花”,其指定使用商品既可以是“挑花”,也可以是“丝织美术品”。
问:我们红旗乡生产富硒枇杷,能否申请“红旗富硒枇杷”地理标志商标?
答:不可以。
“硒”是一种对人体有益的微量元素。我局经研究决定,对含“硒”或“富硒”文字表述的地理标志商标申请,满足以下条件予以初步审定:
(一)指定使用商品的生产地域范围在国家确定的自然土壤含硒或富硒地区;
(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指定使用商品的硒或富硒含量已有明确的规定;
(三)使用管理规则中指定使用商品品质特征表述有明确的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硒或富硒含量的指标,且明确表述该指定使用商品含“硒”或“富硒”是在生长过程中从自然土壤中吸收。
对于指定使用在没有含“硒”或“富硒”国家或行业标准商品上的含“硒”或“富硒”的地理标志商标,以及指定使用在有含“硒”或“富硒”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商品上的含“硒”或“富硒”的地理标志商标,因硒含量无法统一,为保证地理标志商品的特定质量,维护地理标志商标信誉,更好地引导消费和保障食用安全,以“易使消费者对商品原料或品质特点产生误认”为由,依法予以驳回。目前,仅有“大米”和“茶”有明确的富硒行业标准。因此,“红旗富硒枇杷”不能核准为地理标志商标。
问:内部资料可否作为地理标志客观存在及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
答:不可以。
提交地理标志产品客观存在及信誉情况证明材料是地理标志确权的重要依据。该证明材料包括公开出版的县志、农业志、产品志、年鉴、教科书、国家级专业期刊等,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封面、版权页、内容页的复印件。根据《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内部资料严格限定在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内部交流,因此不能作为地理标志客观存在及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
问:《来去县志》记载“来去县出产各种亚热带水果,以柑桔、杨梅、李为大宗”,能否将其作为“来去杨梅”地理标志客观存在及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
答:不可以。
地理标志是在历史中客观形成的,其表现形式一般为“地理名称+商品通用名称”。“来去县出产各种亚热带水果,以柑桔、杨梅、李为大宗”仅表明来去县出产杨梅,但无法证明“来去杨梅”地理标志的客观存在及信誉。如果县志中的表述为“来去杨梅驰名邻近各省、县,50年代就被确定为省杨梅生产基地县之一”,就可以作为“来去杨梅”地理标志客观存在及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
问:委托检测协议里能否将检测内容约定为对地理标志产品质量的检测?
答:不能。
地理标志应具有特定品质,对地理标志商品的检测应是对其特定品质的检测,而不是质量检测。地理标志申请人应是对所报地理标志商品具有监督和检测能力的组织。申请人自身具备检测能力的,应提交申请人的检测资质证书、检测人员名单及检测设备清单;自身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可以委托具有检测资质的机构对所报地理标志商品的特定品质进行检测,两者签订委托检测协议,协议中必须明确委托检测内容是地理标志商品的特定品质,此外还应提交受托方的检测资质证书、检测人员名单及检测设备清单。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出具方公章。
问:我们东方乡的马铃薯非常有名,想申请“东方马铃薯”地理标志商标,生产地域范围证明应由谁出具?
答:地理标志商品的生产地域范围既可以由证明地理标志客观存在及信誉情况的历史材料确定,也可以由该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生产地域范围证明文件划定。地理标志商品的生产地域范围跨两个乡、镇、县、市的,应由该乡、镇、县、市的共同上级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
“东方马铃薯”的产地范围在东方乡,其生产地域范围证明可以由东方乡人民政府或其上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出具。
问:我们申请了一个地理标志,在商标局官方网站上下载了使用管理规则范本,其中第五条要求写明地理标志与生产地域特定的自然地理环境之间的关系,这个应该怎么表述比较规范?
答:使用管理规则第五条第二部分应该对产地自然因素中对地理标志商品特定品质产生影响的各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不能仅仅罗列产地的气温、光照、降水、土壤、河流等自然条件,而要把某个具体时间、某个具体环境要素对产品的某一项特定品质产生的具体影响的过程推理清楚。
有时候也可以将产地人文因素对地理标志商品特定品质产生的影响结合在一起描述,包括种植区域(如山前山后、朝向)、种植时节的选择,特殊的生产建筑(如流入磨坊),当地特有的生产技术等。
比如,关于“金乡黑蒜”:金乡县属温带季风型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雨热同期,春夏季节长,秋冬季节短。秋播大蒜多在10月上旬播种,播种期要求日平均气温稳定且超过16℃。金乡常年10月上旬日平均气温在17.6℃,有利于蒜苗在入冬前形成5叶1心的壮苗,从而安全越冬。翌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为大蒜起身期,是大蒜生长的最关键时期,需要较高的地温,要求日平均气温稳定超过12℃。金乡这一时期常年平均气温为12.3℃,十分适宜。5月中下旬是大蒜的成熟期,虽然4-5月期间金乡降水稀少,但金乡县地处南四湖西,河流众多,充沛的弱碱性地下水,保证了大蒜起身期和成熟期对水分的需求,而且含水量适中的土壤,既有利于大蒜生长又保证不会腐变,更有利于蛋白质、钠等干物质的积累。当地的潮土和水稻土,透气性好、肥水畜纳,有益微生物活动,有利于大蒜肥水的良好吸收。金乡黑蒜就是由完整、饱满、未剥皮、无霉点的金乡大蒜,用当地弱碱性水浸泡晾干后,在60-90摄氏度的高温高湿密制容器中经过40天特殊发酵而成。
此外,还需注意,每个地理标志的产地都有促成该地理标志特定品质形成的特有环境,因此地理标志商品特定品质与产地自然因素、人文因素的联系各不相同,不能抄袭照搬。
问:商标局官方网站上提供了地理标志集体/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的模本,其中第六条要求写明地理标志商品的特定品质,这个应该怎么表述比较规范?
答:特定品质包括地理标志商品的感官特征、量化指标或其特殊的制作方法。感官特征包括形状、尺寸、颜色、纹理等视觉特征和嗅觉、味觉感知等等。量化指标包括所属族、种等生物特征,重量、密度、酸碱度等物理特征,水分、蛋白质、脂肪、微量元素含量等化学特征。制作方法包括对加工技术的描述以及最终产品的质量标准,如动物产品的饲养过程、屠宰方法等,植物产品的种植过程、收获实践、储存方式等,传统手工艺品的原材料、配料和制作过程等等。描述地理标志商品的特定品质,一定要围绕该地理标志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进行,如“羊(活动物)”与“羊肉”、“新鲜辣椒”与“辣椒(调味品)”就有所不同。
比如,关于“江安黑山羊”,指定使用在“羊(活动物)”商品上时是这样描述的:全身被毛呈黑色,毛细匀短浅;体型中等大,体质结实,各部位结构匀称、紧凑;公羊角粗大,角长16-19厘米,向后下弯曲呈镰刀形,有须;母羊角较小、呈八字形;头大小适中,额髋面平,鼻梁微隆,竖耳;颈长短适中,背腰平直,胸部深广、肋骨开张,荐部较宽,尻部较丰满;公羊睾丸对称,大小适中,发育良好;母羊乳头两个,无附乳头,呈球形。体略高但整体匀称,公羊平均体重约31.45公斤,平均体高约67.25厘米(根据……研究报告公布的数据,高出其他同类公山羊5-7厘米);母羊平均体重约29.47公斤,平均体高约59.71厘米(根据……研究报告公布的数据,高出其他同类母山羊2-4厘米)。
“ 江安黑山羊”指定使用在“羊肉”商品上时是这样描述的: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洁白或淡黄,色肉色佳;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黏手,新切面湿润但不黏手;切面肉致密,指压后凹陷可以迅速的恢复原状;具有鲜羊肉固有的气味,膻味相对其他较轻,无臭味,无异味。煮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表面,具有香味。蛋白质含量≥22.6%(根据……研究报告公布的数据,高出其他同类山羊肉约0.3%),脂肪含量≤3%(根据……研究报告公布的数据,低于其他同类山羊肉约2.5%)。
问:商标局官方网站提供的地理标志集体/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范本的第十四条、十五条涉及地理标志商标被许可使用人的权利、义务,其中的“其他权利”、“其他义务”应该怎么表述?
答:商标局官方网站提供的是地理标志集体/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的范本,“其他权利”“其他义务”字样是为了提示地理标志商标申请人可以根据自己管理的需要,对地理标志被许可使用人设定更多的权利、义务。如果有,应明确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如果没有,应将“其他权利”“其他义务”字样删除。
问:我想申请“凤凰腊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但经查询,在29类“腌制肉”上已经注册了“凤凰”商标,那“凤凰腊肉”还能核准注册吗?
答:不能核准注册。
地理标志商标作为商标的一种类型,应遵循《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在地理标志商标与普通商标进行近似性比对时,如果地理标志商标申请在后,普通商标申请在前,应当结合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知名度、显著性、相关公众的认知等因素,从不易构成相关公众混淆误认的视角,准予核准注册为宜;如果地理标志商标申请在前,普通商标申请在后,从容易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来源产生混淆误认,不当攀附地理标志商标知名度的视角,可以认定二者构成近似商标,对普通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问:我是外国的申请人,想在中国申请注册地理标志,主体资格证明、原属国法律保护证明这些材料是否需要认证?
答:需要认证。
认证是指一国的外交、领事机关在公证文书上证明公证机关的最后一个签字或印章属实的手续。中国目前尚未加入《取消对外国公文认证要求公约》。《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代理委托书及有关的证明文件的公证、认证手续,按照对等原则办理。
国外申请人在商标局提交地理标志商标申请时,应将在国外生成的相关材料进行认证手续之后再行提交。这些材料包括: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该地理标志以其名义在其原属国受法律保护的证明、申请人获得监督管理该地理标志权利的证明材料、申请人的检验能力证明材料。
问:普通集体/证明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中是否一定要有明确的品质标准?
答:一定要有。《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集体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应当包括使用该集体商标的商品的品质;第十一条规定,证明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应当包括该证明商标证明的商品的特定品质。
商标局官方网站提供了普通集体/证明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范本,其中第五条为集体/证明商标使用者经营的商品/提供的服务所应达到的品质标准,申请人应将其所报的每一项商品/服务的品质标准予以明确。
普通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中规定的使用该集体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品质标准可以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也可以是自定标准。普通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中规定的使用该证明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品质标准应高于国家标准。
问:我们已经注册了普通商标,现在又想将已注册的普通商标标识注册为集体商标,是否可行?有没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不可行。
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普通集体商标、普通证明商标、普通商标均为不同的商标类型,其使用方式,注册人和使用人的权利、义务等并不相同。如普通商标注册人可以依意愿许可任何其他主体使用,集体商标的使用人只能是该集体组织的成员,且其商品或服务应达到使用管理规则中确定的品质标准。因此,即使是同一申请人,也不可以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两种不同类型的相同或近似商标。
二、注册商标如何选则类别
商标分类大全
我国商标注册类别使用的是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该商标注册分类表是基于尼斯分类制定的,把商标注册类别划分为45大类,其中1-34类是商品分类,35-45是服务分类。
01.化学原料
02.颜料油漆
03.日化用品
04.燃料油脂
05.医药卫生
06.五金金属
07.机械设备
08.手工器械
09.科学仪器
10.医疗器械
11.家用电器
12.运输工具
13.军用烟花
14.珠宝钟表
15.乐器
16.文化用品
17.橡胶制品
18.皮革皮具
19.建筑材料
20.家具
21.家用器具
22.绳网袋篷
23.纺织纱线
24.床单布料
25.服装鞋帽
26.花边拉链
27.地毯席垫
28.体育玩具
29.食品罐头
30.调味茶糖
31.水果花木
32.啤酒饮料
33.酒
34.烟草烟具
35.广告贸易
36.金融物管
37.建筑修理
38.通讯电信
39.运输旅行
40.材料处理
41.教育娱乐
42.科研服务
43.餐饮酒店
44.医疗园艺
45.社会法律
注册商标如何选择类别
企业或个人申请注册商标的时候,应该选择自己正在使用的或者将来准备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类别进行注册。如何选择注册商标类别?我们总结了几个商标注册类别选择的小技巧:
1、选择范围比较大的商品项目名称
比如说26类里面的2601群组里面的“发夹”,在这个群组里面还有其他关于发夹的商品项目名称:头发夹(发夹)、卷发夹、条状发夹(发夹),这些都是统称为发夹,所以,我们首要选择的就是发夹,将范围比较大的商品项目选择后,再根据主要经营商品对范围比较小的商品项目进行选择,从而实现用最小的成本达到最大的保护效果。
2、选择与所经营产品功能相近似的商品项目,或者选择与所经营的产品项目的主要组成部分
如果《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没有确切的小的商品项目名称,我们可以选择与所经营产品功能相近似的商品项目,或者选择与所经营的产品项目的主要组成部分,从而达到保护产品的商标权。
3、选择交叉检索或与其他类别类似的商品或服务项目
一般而言,一个类似群组里的商标或服务项目都构成类似,但是,某些商品或服务项目具有跨类别类似的情形,如选择该商品或服务项目,保护的范围就及于与其交叉检索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项目。这种选择方法能够在注册成本不增加的情况下,最大化的保护商标的范围,可起到跨类别保护的效果。
4、在相关的类别里提前注册
为了扩大商标注册保护的范围,除了注册企业自己主营的产品以外,还可以在相关的类别里提前注册。为了节约成本,可以在每个群组里面选择一个小的商品项目,比如说26类。26类总共分为10个小的群组,在每个群组里面选择一个商品注册,就正好10个商品项目,这样选择,也就是把整个26类都保护起来,第三人如果想在第26类注册相同或者相近似商标,那是注册不下来的。
5、在与企业主营产品相近的类别或者同行业的不同类别注册商标
(1)在与企业主营产品相近的类别申请商标。
例如:32类和33类,同为酒。32类为不含酒精的饮料,33类为含酒精的饮料。如果只是单纯的注册33类,一旦产品进入市场,就很可能会在32类出现与33类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在同行业的不同类别注册商标。
例如:家电行业,根据不同的家电产品的种类,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里,就被分到了不同的类别。如:电热水器、冰柜等在第11类、洗衣机在第7类、CD播放机、电视摄像机在第9类。在同行业的不同类别注册商标,是商标全面保护的一个手段。
常见行业商标注册类别
1、互联网行业商标注册类别
广告销售、在线广告等服务注册35类商标
招聘类服务注册35类商标
电商类服务注册35类商标
网站、搜索引擎等服务注册42类商标
房产类服务注册36类商标
论坛类服务注册38类商标
APP、应用软件、电子设备注册9类商标
小说类服务注册41类商标
游戏类服务注册41类商标
音乐类服务注册41类商标
社交类服务注册45类商标
2、食品商标注册类别
食品商标注册核心类别
第29类商标:腌腊制品、鱼制食品、干果、豆腐制品、食用油等;
第30类商标:调味品、糕点、方便食品等;
第31类商标:新鲜水果、蔬菜、活动物等;
第32类商标:饮料、果汁、矿泉水、啤酒等;
第33类商标:白酒、红酒、葡萄酒、白兰地等含酒精饮品等;
2.食品商标注册重要类别
第35类商标:店招、(进出口)销售、代理;特许经营、加盟连锁;广告宣传等。
第39类商标:物流、配送、仓储等;
第40类商标:食品加工、饮料加工等。
第44类商标:营养与饮食指导、保健等;
3、房产行业商标注册类别
1.房产行业商标注册核心类别
第36类商标:商品房销售;
第37类商标:房产建筑、室内装修;
第42类商标:建筑学、室内装饰设计
2.房产行业商标注册重要类别
第39类商标:物流、仓储服务;
第40类商标:材料处理、加工服务等;
第41类商标:置业顾问、俱乐部;
第43类商标:餐饮服务;
第44类商标:美容、美发、园艺服务等;
第45类商标:物管服务、安全服务、社区服务;
4、药品医疗商标注册类别
1.药品医疗商标注册核心类别
第5类商标:人用药等;
第10类商标:医疗器械等;
第30类商标:保健食品等;
第35类商标:销售服务等;
2.药品医疗商标注册重要类别
第7类商标:制药机械
第12类商标:手推车、救护车
第18类商标:拐杖
第20类商标:棺材、医院用非金属身份鉴别手环、磁疗枕
第21类商标:痰盂
第24类商标:床上用品、寿衣
第40类商标:食品饮料加工、剥制加工、药材加工等。
第42类商标:药品研究、化学研究
第44类商标:医疗服务等;
5、旅游行业商标注册类别
1.旅游行业商标注册核心类别
第39类商标:旅游观光、旅行安排、施行社、物流运输、自驾游
第35类商标:旅游产品专营专卖、广告宣传、旅游门户网站
第41类商标:俱乐部、组织表演演出、休闲娱乐、旅游摄影
第43类商标:餐厅、酒店、茶馆、住宿等
第44类商标:疗养院、桑拿服务、(景区)风景设计、庭园设计
2.旅游行业商标注册重要类别
第6类商标:金属纪念章、金属纪念牌、普通金属艺术品、钥匙链
第9类商标:电子地图、导航器、太阳镜、旅游用电子产品
第14类商标:珠宝、首饰、宝石及贵重金属纪念品等
第16类商标:旅游杂志、砚台、地图等
第18类商标:旅行包、旅行用具、伞、登山杖
第20类商标:镜子、竹木工艺品、(木、蜡、石膏或塑料)艺术品、漆器工艺品、羽兽毛工艺品、软木工艺品
第21类商标:旅行饮水瓶、花瓶、编织品制桶、茶具、瓷器或玻璃艺术品、梳子、水晶工艺品
第22类商标:户外帐篷、吊床等
第24类商标:绣花枕套、纺织品壁挂、丝织美术品、丝绣图画、装饰织品、绣花图案布、床上用品等
第25类商标:服装、鞋、帽
第26类商标:绣花饰品、花哨的小商品(绣制品)、花彩装饰(绣制品)、绳编工艺品、服饰品等
第28类:户外娱乐器械、护具、娱乐用品(棋牌、玩具、钓具)
6、家具行业商标注册类别
1.家具行业商标注册核心类别
第20类商标:家具、枕、垫、橱柜、非金属家具部件等;
第19类商标:非金属门窗、制家具用木材、地板、成品木材等;
第24类商标:床上用品、床单、被罩、毛巾被、毯子、窗帘、纺织品壁挂、纺织品制家具罩、家具遮盖物、家具用织物等;
2.家具行业商标注册重要类别
第2类商标:家具用涂料、油漆以及木材防腐剂、颜料、家具防腐剂等;
第6类商标:金属家具部件、金属家具门和把手、家具金属小脚轮、家具用金属附件、家具金属 脚轮、家具用金属锁等;
第8类商标:磨具(手工具)、钻子、铆钉枪、钢刀等;
第9类商标:实验室用特制家具、家具用电锁、各种家电等;
第10类商标:医用家具等;
第18类商标:皮质家具套、家具用皮缘饰、皮革、皮垫等;
第28类商标:玩具家具、娃娃家具等;
第35类商标:特许经营加盟;组织家具商业广告交易会或展览等;
第37类商标:家具修复、家具保养、家具制造(修理)等;
第39类商标:运送家具;家具运输;物流;仓储;包装等;
第40类商标:家具生产加工服务、层压板加工、木器制作等;
第42类商标:家具外观设计、室内装饰设计等。
7、餐饮行业商标注册类别
1.餐饮行业商标注册核心类别
第43类商标:餐饮、餐馆、酒店、住宿等;
第35类商标:饭店商业管理、商业管理和组织咨询、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品、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进出口代理等;
2.餐饮行业商标注册重要类别
第8类商标:餐具(刀、叉和匙)等;
第29类商标:腌腊制品、鱼翅、鱼制食品、食用油等;
第30类商标:调味品、糕点、方便食品等;
第31类商标:新鲜水果、蔬菜、活动物等;
第32类商标:饮料、果汁、矿泉水、啤酒等;
第33类商标:白酒、红酒、葡萄酒、白兰地等含酒精饮品等;
第39类商标:物流、配送、仓储等;
第40类商标:食品加工、剥制加工等;
第44类商标:营养与饮食指导、保健等;
8、服装行业商标注册类别
1.服装行业商标注册核心类别
第25类商标:服装;
第18类商标:皮具、皮包;
第35类商标:销售服务;
第10类商标:紧身束缚胸衣、塑身衣
2.服装行业商标注册重要类别
第7类商标:缝纫机
第16类商标:杂志、量具;
第26类商标:服装花边、配料等;
第28类商标:运动防护器具及冰鞋
第37类商标:服装修补、翻新、清洗服务
第40类商标:服装加工;
第42类商标:服装设计;
第45类商标:服装出租
9、机械行业商标注册类别
1.机械行业商标注册核心类别
第7类商标:各型机械;
第12类商标:车辆器械和设备、陆海空器械和设备;
第28类商标:运动、体育器械;
2.机械行业商标注册重要类别
第6类商标:机械金属零部件;
第8类商标:手工用具和器械;
第9类商标:电子机械产品、机械用精密仪器;
第37类商标:各型机械设备的安装与维修;
第35类商标:机械设备的展览展示、代理销售、广告宣传等;
第42类商标:机械研发、材料测试、电子器械软件安装等;
第40类商标:机械加工;
第16类商标:机械宣传期刊杂志;
第39类商标:仓储运输;
10、商超行业商标注册类别
1.商超行业商标注册核心类别
第35类商标:销售服务。
2.商超行业商标注册重要类别
第3类商标:化妆品
第4类商标:打火机用油、蜡烛
第5类商标:药品
第8类商标:金属小工具
第10类商标:塑身衣、安全套、医疗仪器
第12类商标:儿童车
第16类商标:保鲜膜、杂志、纸张
第17类商标:非金属管
第18类商标:皮包
第20类商标:家具
第21类商标:家用或厨房用具等
第28类商标:玩具、健身器具
第29类商标:肉、罐头、干果(坚果)系列、泡菜 、卤菜、蛋、奶制品、食用油、菌类干制品、豆腐制品等;
第30类商标:茶、保健品、休闲食品、食用淀粉制品、调味品等
第31类商标:新鲜的农副产品
第32类商标:饮料、啤酒
第33类商标:酒
第34类商标:烟草、打火机、烟具
第37类商标:服装修补
11、电子行业商标注册类别
1.电子行业商标注册核心类别
第9类商标:电子计算机、办公(打印、传真)机、电话、音像设备、精密测量仪器仪表、数据处理、设备、信息处理器、电源材料、电子开关、元器件、遥控器、报警器、充电器等;
第11类商标:灯、电烤箱(炉)、电磁炉、冰箱冰柜、空调、风扇、热水器、消毒设备、净化设备、电暖器、电子打火机等;
第7类商标:各型电子机械(如:豆浆机、洗衣机、制茶机、厨房用电动机器、电子工业设备、静电工业设备等等)。
2.电子行业商标注册重要类别
第42类商标:产品研发、技术项目研究、科研项目研究、计算机软件更新、软件升级、计算机系统分析、程序和数据交换等;
第35类商标:组织(商业、广告、展览)交易会等;
第40类商标:电子产品加工服务;
第41类商标:在线电子服务下载、电子产品相关的教育培训、组织电子产品方面的学术讨论等;
第37类商标:电子产品的维修服务。
12、建材行业商标注册类别
1.建材行业商标注册核心类别
第6类商标:金属建筑物、金属建筑构件等金属建材;
第17类商标:保温、隔热、隔音材料、绝缘制品等橡胶材料;
第19类商标:非金属建筑结构、大理石、石头、混凝土或大理石艺术品、非金属石材等非金属建筑材料;
第35类商标:进出口代理、贸易业务的专业咨询、建筑材料评估、商业管理和组织咨询、人力资源咨询、电子商务、网络广告等;
2.建材行业商标注册重要类别
第1类商标:腻子膏、混凝土凝结剂、工业用粘合剂等;
第2类商标:建筑用涂料等;
第3类商标:抛光制剂、抛光用硅藻石、建筑用砂布等;
第7类商标:建筑机械、装卸设备等;
第8类商标:金属手工工具等;
第9类商标:建筑智能管理系统、自动化装卸系统、安全救护器具;第12类商标:混凝土搅拌车、运渣车等;
第37类商标:建筑、建筑信息、建筑物装饰、施工、修理等;
第39类商标:物流、货运代理、仓储、城市配送等;
第40类商标:建材加工等;
颜色组合商标是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彩色排列、组合而成的商标。文字、图案加彩色所构成的商标,不属颜色组合商标,只是一般的组合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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