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气森林,申请注册“気”字图形商标被驳回?
以“姐姐”张雨绮为代表,以“0糖、0脂肪、0卡路里”为推广理念的元气森林,在迅速走红的背后,据商标局官方网站显示,通过自主申请和购买,已获得元气森林(北京)食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近3000个商标。 因为在外包装中,日文的“気”字所取代,瓶背上写着日本国株式会社元気森林监制的字样,很多消费者误以为是日本产品,其实是国产品牌。
正是因为这一“気”,元气森林公司卷入了一起商标申请驳回、复审的行政纠纷。
据了解,2018年8月23日,元气森林公司申请的35类注册号为33084962的“気”图形商标,其中,有6个已获准用于第35类商品或服务。
国家相关知识产权局以商标进行注册企业申请可以构成2013年8月30日修订的《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法律规定的情形为由,决定驳回商标注册用户申请。
元气森林公司不服判决,并在法定期限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文化知识进行产权法院可以认为,截至一审,被引商标为第一时间有效提高注册商标,构成商标申请注册的权利壁垒。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认为,争议商标和引用商标构成2013年《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相同或者类似服务中使用的类似商标,并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元齐森林的主张。
元气森林公司公司不服原判,向北京市高级发展人民法院可以提起上诉。上诉的主要理由是,争议商标与被引商标在名称、构成要件、整体外观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不构成类似商标。
北京高院经审理认为,争议商标与被引商标易称为“气”,其含义和整体外观相似。因此,如果争议商标与被引商标同时用于相同或类似的广告服务中,相关公众很容易认为该服务来自同一主体或者来源主体之间存在一定的关系,造成混淆和误解。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初审法院没有发现任何不妥之处,因此终审判决驳回了原启的上诉,维持原判。以上内容经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想要了解的,可以在www.fengxiangqu.com上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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