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姐”商标被驳回?汪峰公司为何注册失败
2021-04-07 21:04:05|258|起点商标网
使用高级相机拍摄偶像的粉丝,也指明星偶像应援站的组织管理者,也可以叫做“站姐”。以汪峰为第六大股东,经营北京杰姆扬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动漫设计、票务代理、乐器销售等业务,该公司在2020年5月28申请注册了“站姐”商标,但是被驳回了。 事实上,北京果酱扬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交了“站姐”、“站姐大会”、“站姐101”等商标,都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
有网友可能会说,面对如此连续不断的商标申请注册被拒,汪峰也是被打趴下,这实在是“太冤枉了”!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公布的对“站姐”商标复审决定的批复,“复审后,认为该商标申请由纯“站姐”字构成,在复审服务中作为商标名称使用的词语,缺乏商标的显著特征,构成《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商标法》第十一条有哪些具体规定是不允许的?
因此,由于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无法证明申请人使用的商标具有明显特征,“站姐”商标符合《商标法》第十一条禁止的“缺乏明显特征”规定。
“站姐”商标就这样被驳回了。注册商标时,要注意遵守《商标法》,按照法律法规注册自己独有的商标。以上内容经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内容想要了解的,可以在www.hnzhqd.com上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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