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类的商标转让流程是什么,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第十五类商标包含:乐器【注释】本类特别包含:机械钢琴及其附件;八音盒;电动和电子乐器。本类特别不包含:录音、播音、扩音和放音设备(第九类),具体内容为:1501乐器;1502乐器辅佐用品及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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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类商标转让要具备以下的条件:
1、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时,应当到商标局处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2、因企业吞并、吞并或改制而发作商标专业权搬运的,应当到商标局处理注册商标的搬运手续。
3、依法院判定发作商标专用权搬运的,也应当处理搬运手续。
4、转让商标时需同时转让手头上的近似商标,处理商标转应当填写《转让请求/注册商标请求书》。
第十五类商标转让流程:
请求→受理→检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第十五类商标转让所需文件:
1、《转让请求/注册商标请求书》
2、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托付署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署理托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处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请求搬运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5、请求文件为外文的,还应供给经翻译组织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第十五类的商标转让时间:
大约需求6-10个月。
第十五类商标转让请求人一定要托付专业的署理公司,起点商标商标署理公司是国家商标局存案的专业商标转让平台,专业署理商标转让,服装商标转让,商标生意,商标生意和商标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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