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占使用许可的商标是否可以转让?
2021-04-02 03:04:18|232|起点商标网
独占使用许可的商标是不可以转让的。有关的法律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注册商标转让受让人什么时候开始享有该商标专用权?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39条第2款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2001年修改商标法,对此款规定作了重要改动:将受让人享有商标专用权的起始日期明确为‘公告之日’。根据我国民法关于公告公示效力的原则,这一规定确立了商标专用权转让行为公告生效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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