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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需要转让商标?

2021-04-01 23:04:53|230|起点商标网

  商标转让的方法

  商标转让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合同转让、后续转让和行政命令转让。转让注册商标的,出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转让注册则有受让人处理。商标经核准后,应当予以公告。受让人自通知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商标转让过程包括:申请验收通知签发转让证书。

  商标转让所需文件

  (1)请求转让/申请注册商标;

  (2)转让人、受让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受让方在接收大厅直接办理的由受让方签发的代受让人身份证正本和复印件;

  (4)提出转让请求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5)要求文件以外文书写的,还应提供经翻译安排签字确认的中文译本。

  商标转让的时刻:大约需求6-10个月左右。

  请求商标转让的途径

  (1)托付国家认可的商标署理安排处理;

  (2)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商标转让的注意事项

  (1)注册商标被转让的,商标注册人应当转让同一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同一或者类似商标。注册商标转让请求不得有错误、混淆或者其他损害。

  (2)转让请求书提交后,商标局应当按照接受条件,向受让人申报转让请求接受通知;同时,按照被转让商标局记载的注册人地址(外国注册人和香港、澳门、台湾注册人除外)将申诉副本复制给注册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宣布受让人不予受理。

  (3)转让请求需要更正的,商标局应当向受让人申报更正(直接处理的,按照请求书中填写的地址邮寄给受让人;正在办理的,应当送交代理安排),要求申请人改正期限。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按规定改正的,商标局有权视为放弃或者不予批准。

  (4)转让请求经直接批准和处理的,商标局应当按照请求中填写的地址,以邮递方式向受让人发送转让证书,正在办理转让手续的,应当寄给代理安排。注册商标应当公告转让。证书上的付款日期为通知日期,受让人自该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5)转让请求被视为放弃或者不予批准的,由商标局公告撤销或者不予批准。

  (6)转让请求书中的受让人由多人共同承担的,商标局的有关通知或者证书只能送交代表人。其他共有人的需要证明成立的,应当根据请求补发。

  (7)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安排办理转让请求的,商标局应当将所有帐簿送交商标代理安排。

  (8)申请类别按《商标注册证》核准的世界分类类别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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