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怎么办理
2021-04-01 23:04:50|226|起点商标网
商标许可合同保证金是指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受托人对其使用注册商标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承诺人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产品质量。
承诺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应当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产品上标明被承诺人的名称和产品的原产地。如果允许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承诺方应当自签署《商标使用同意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将合同的副报送交商标局备案。
商标同意合同的办理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起点商标商标代理公司)办理,也可以由商标许可人直接要求办理。
办理商标承诺合同的交存,必须准备合同;双方同意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申请商标承诺使用合同”。委托代理人要求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
提交请求后,一个月左右,商标局会宣布《商标答应合同存案受理通知书》;
三个月左右,商标答应合同存案完结,商标局宣布《商标答应合同存案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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