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中不良影响判断规则有哪些?
在商标注册实例中有部分商标是因为“不良影响”被驳回,一些申请人对于“不良影响”的概念并不清楚,也不知道怎样判断商标是否会产生“不良影响”。今天起点商标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商标法中不良影响的判断规则有哪些?
1、“不良影响”仅适用于公益事由,不宜用于主张私益
“不良影响”条款适用的前提是该商业标识的使用对公共利益造成了损害,至于对特定民事主体权益造成的损害由于无关公益则应该由商标法中的相对禁用条款来进行调整(如侵害在先权利)。
2、“不良影响”的判断类别与使用主体有关
如同很多商标词汇的使用是否具有“不良影响”取决于使用类别,不同的使用主体也同样影响商标的使用能否产生“不良影响”。
3、可以用于对“夸大欺骗宣传”条款的补充
商标法规定,“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商标不得注册。要适用此条款,商标必须兼有“夸大宣传”并且“带有欺骗性”。然而实践中,存在大量“夸大宣传然而并不会让消费者受骗”或者“真实宣传却会误导消费者”的商标,对于这两种商标,就可以考虑适用“不良影响”条款,因为误导消费者或者不实商业宣传,同样属于不良影响的一种情形。
4、“不良影响”中的宗教因素判断
有害于宗教、民间信仰等通常而言,涉及宗教、民间信仰的偶像名称、用语、习俗、地点、场所名称等情形均会判断为不良影响。
最近几年因为具有不良影响而被驳回的商标越来越多,所以的家在想商标名称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起点商标上面提到的几点,千万不要踩雷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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