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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商标混淆,商标法中是如何判定商标混淆的?

2021-04-01 16:04:36|249|起点商标网

  在商标法中,混淆是判断是否是商标侵权行为的重要因素。但是很多人往往不清楚商标混淆到底指什么,常常会将其与商标法中的误认混为一谈。而今天,起点商标商标就为大家讲一讲混淆在商标法中的定义及其判定。

  混淆在字典中的定义

  首先,我们需要借助汉语词典了解一下混淆的本意。混淆:混杂、界限模糊。从字面解释来看,混淆主要是分不清两者区别的意思。

  混淆在商标法中的运用

  而在《商标法》中混淆一共出现了三次。混淆第一次出现在第十三条第二款中,该条是关于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的规定;第二次出现在第四十二条第三款中,该条款是关于商标转让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其他不良影响的规定;第三次出现在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该条中的混淆是判断商标侵权的主要标准。

  

  商标混淆的法律判定

  商标混淆在法律上的判定并不以实际发生商标混淆为要件,只需要判定具有商标混淆的可能性即可,带有较大的主观性。实践中,不管是驰名商标条款中的混淆判定还是商标侵权条款中的混淆判断,甚至是《商标法》第30条中相同或近似商标的认定,都会考虑商标混淆的判定因素。

  法释(2017)2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对判定商标混淆的可能性明确了如下因素:

  1.商标标志的近似程度;

  2.商品的类似程度;

  3.请求保护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程度;

  4.相关公众的注意程度;

  5.其他相关因素。

  判定商标混淆可能性的其他因素包含是否具有业务往来、主营业场所的地域关系、业务范围是否重合等。另外,当事人的主观意图(主要指恶意)也作为判定混淆可能性的考虑因素。当事人的恶意主要体现在抢注他人知名度较高的商标并其达到一定数量。恶意主要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和是否扰乱市场秩序进行判断。

  很多刚刚发展的小企业,为了快速获得利益回报,往往会复制模仿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意攀附大品牌而获取收益。其恶意混淆的行为就构成了商标侵权。因此,起点商标商标提醒大家,一定要避免商标混淆,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若有混淆可能性,都会构成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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