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商标会被注销(注销商标情况大全)
随着商标申请量的提升,文字资源越来越稀缺等情况,商标的申请也越来越难了。所以已经获取到商标的企业主们一定要好好珍惜,别一不小心就“弄丢了”商标。为了防范于未然,起点商标商标就来说一说哪些情况下会造成商标的痛失,好让企业们提前预警。
1.商标不注册,而后被他人注册
《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如果使用未注册的商标,不享有商标专用权,不仅仅他人可以使用,他人还可以注册下来限制你使用,这时候你就真的要和自己的商标说再见了。
2.商标三年未使用而被撤销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任何人可以申请撤销他人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注册商标。”
如果商标连续三年没有使用,就会遭到商标撤三的处理,这种情况也会使你痛失商标。
3.商标到期不续展而被注销
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如果不留意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到期后没有及时进行续展工作,商标就会被注销。这种情况下,商标也会离你而去。
起点商标商标温馨提示:千万不要以为获得商标专有权就万事大吉了,一不留神,也有可能会失去商标专有权。所以企业主们要时时留意商标这个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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