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类商标申请难度大,在注册的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2021-04-01 15:04:24|191|起点商标网
有过第五类商标申请经历的人都知道,第五类商标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药品和其他医用或兽医用制剂。本类商品中涉及大量药品,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因此在商标审查中从来都是从严掌握,所以申请第五类商标的难度大。
鉴于此种情况,起点商标商标为帮助大家可以成功申请到第5类商标,特意总结了申请该类别商标应注意的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在“人用药,医用营养品”等商品上申请商标时,不要申请仅仅直接表示药品功能、用途、主要原料及其他特点的商标。例如:“疼痛灵”、“血栓清”、“痊愈宝”等直接表示药品疗效、功能的词汇都不能作为药品的商标进行注册。
二是商标中不能含有有关药理学、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或治疗学等词汇,如:心、肝、脾、肺、肾、胃、头、热、咳等等。一般含有此类词汇的商标会被引用《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等条款驳回。例如,“胃舒康”、“咳喘平”等词汇。
三是申请商标所含文字不能与表示人体部位、疾病名称、功能用途的文字读音相同、字形近似。如“渭太平”、“渴立婷”等商标申请注册在“人用药”等商品上就会被引用《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驳回。
怎么样,看完是不是对第五类商标申请有所了解了呢?当然啦,如果你有任何商标问题,欢迎垂询起点商标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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