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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商标被驳回的对策有那些呢?

2021-04-01 14:04:38|222|起点商标网

随着商标注册量逐年增加,很多企业主的商标注册之路不是很顺利,总会遇到商标驳回等问题。对此,企业主们很是苦恼。

鉴于此种情况,今天起点商标商标就来教你商标被驳回的应对对策。

1.商标因他人申请在先被驳回

《商标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对策:

商标因“他人注册在先”被驳回时,怀疑自己的商标被抢注,则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商标驳回复审。举证重点是:商标是在先使用的,有一定的影响力,这一点是成功的关键所在!






2.商标近似被驳回

《商标法》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对策:

我们申请驳回复审,审查员并不是商标局的人,而是商标评审委员会的人,他们更多的考虑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如果商标已经投入使用中,把这些材料准备好;另外阐述出商标的设计理念,表明商标取名和设计并不是为了榜其它品牌。抓住这两点,将有很大的几率成功。

03 因缺乏显著性等被驳回

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缺乏显著特征的。

由以上情况的不能申请为商标!

对策:

因缺乏显著性而被驳回的商标,也是我们常遇到的!当申请的商标过于简单,如使用简单的线条、普通几何图形时,审查员会认为该商标缺乏显著特征,不具备可识别性,而被驳回。

对策:

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只要提供经过长时间使用,有别于普通的标志的证据,具有显著性,就可以申请注册商标保护。当审查员因商标缺乏显著特征而驳回商标注册申请时,可以通过证明申请商标具有显著性而提出驳回复审。商标的显著性并不是绝对的,一枚商标是否具备显著特征,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实际使用情况。

怎么样,起点商标商标教你的商标驳回应对之策,你学会了吗?当然啦,如果你有任何商标问题和商标需求欢迎垂询起点商标商标转让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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