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定转让商标名字是否为通用名?
随着商标转让交易市场的日益火爆,商标的使用率也大幅提高。但是商标法对于商标使用是有严格规定的。
其中一条就是,商品的通用名称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那如何判定商标是否为通用名称呢?今天起点商标商标转让网就来好好说一说。
通用名称的定义
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名称是指,在某一范围内法定或约定俗成,被普遍使用的某种商品或服务的名称。如“电视机”、“洗衣机”、“冰箱”等都属于通用名称。
通用名称的种类
1、法定的通用名称
即法律规定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规范性文件确定的通用名称。如,优盘、VCD、DVD等。
建议大家在注册商标或转让商标前,先仔细查阅与商品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看看自己的商标名字是否为通用名称。
2、约定俗成的通用名称
即相关公众普遍认可和使用的通用名称。被专业工具书、辞典列为商品名称的,可以作为认定约定俗成的通用名称的参考。但如果您不确定自己注册的商标名是否是通用名称,可以在注册商标或转让商标前,咨询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
通用名称的判定方法
1、地域判定法
约定俗成的通用名称一般以全国范围内公众的常识为判断标准。但由于历史传统、风土人情、地理环境等因素,在某个特定地域内形成的商品的通用称谓,也可以被认定为通用名称。
2、时间判定法
一般以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时的事实状态为准。如果商标在申请时不属于通用名称,但在核准注册时,已成为通用名称,则该商标属于通用名称。如果商标在申请时属于通用名称,但在核准注册时已不是通用名称,则可以成为注册商标。
起点商标商标转让平台温馨提示:在进行商标转让交易或者商标注册的时候,一定要选择合适的商标名字,避免日后出现商标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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