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的广告语可以作为商标使用吗?
在营销界,企业通常使用各种各样的广告来打造自己的品牌。因此,电视和互联网每天播出大量的广告,一些流行广告语也作为经典传承下去。
既然这些标语很经典,它们能成为注册商标吗?今天,起点商标商标转让网来回答你。
根据《商标法》规定,只有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具体消费对象、价格、内容、风格、风味、使用方式、生产工艺、生产地点、时间或者生产年、有效期、保修期或者服务时间、销售地点、地理范围、技术特征或者其他特征为说明性标记,其他不得注册为商标。
商标核准注册的第一个基础是显著性。根据该理论,虚拟商标、任意商标和暗示商标都具有固有的显著性,可以直接注册;描述性商标只能在通过第二种意义获得显著性时才能注册,也就是说,广告标语成为注册商标。
虽然广告标语成为注册商标,但并不意味着它们不能注册。根据《商标法》第十一条,无显著特征的商标不能注册为商标,但为了取得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可以注册为商标。
也就是说,当一个广告口号与一个特定的商品或服务一起使用很长时间,并且通过大量的广告宣传和其他活动,并且在消费者群体中,使得该口号与其商品或服务具有独特的对应关系,那么该广告口号的效果就不同了。协商来源,可以注册为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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