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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后受让人什么时候才能拿到专用权?

2021-04-01 12:04:06|211|起点商标网

  商标转让,有一个很重要的目的,就是要拿到商标的专用权,那么,在商标转让中,受让人什么时候才能享有商标专用权呢,是不是商标转让合同签订完成就有了商标专用权呢?让起点商标给您好好的解释一下吧!

  关于这个问题新商标法第四十二条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最后一条,说明了商标专用权,必须是核准公告之后,才享有的,并不是一做合同就有了专用权。同时从向商标局提交转让申请,到获得核准转让证明大概需要6个月的时间

  但是,如果您在起点商标商标转让平台购买商标,我们会在商标转让合同签订完成后,同时与您签订商标授权合同。也就是说大概一周左右您就可以使用该商标了,不用等6个月的时间哦!如果您还没有商标,就赶快来起点商标商标转让平台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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