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之第三十类商标
2021-03-31 21:03:47|176|起点商标网
商标注册之第三十类商标
咖啡,茶,可可和咖啡代用品;米;食用淀粉和西米;面粉和谷类制品;面包、糕点和甜食;食用冰;糖,蜂蜜,糖浆;鲜酵母,发酵粉;食盐;芥末;醋,沙司(调味品);辛香料;冰。
【注释】
第三十类首要包括日用或储藏用的植物类食物,以及调味佐料。
本类特别包括:
以咖啡、可可、巧克力或茶为主的饮料;
人类食用谷物(如燕麦片或其他谷物)。
本类特别不包括:
某些植物类食物(查阅按字母顺序排列的产品分类表);
非食用防腐盐(第一类);
药茶和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第五类);
婴儿食物(第五类);
膳食补偿剂(第五类);
未加工的谷物(第三十一类);
动物饲料(第三十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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