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转让商标需要哪些材料?
商标转让公证,并不是商标局要求的商标转让的必要申请条件,只有商标局因形式审查时发现双方资料出现问题时,才会下发补正公证书的通知,接到通知后,就必须去进行公证,否则转让就不予核准。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起点商标建议在双方达成商标转让的共识之后,应及时去进行公证。在起点商标购买商标的客户,我们都会为其做公证的,这样不仅可以维护客户的权益,也可以维护我们自身的权益。
下面和起点商标一起来看看商标转让公证需要哪些材料吧!
公证转让商标所需材料:
1、转让或受让方是公民的应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转让和受让方是企业法人的,应提交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来或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安排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资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和单位介绍信;
3、转让或受让方是其他安排的,应提交相关的主题资历证明和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单位介绍信;
4、转让或受让方是股份制企业的,应提交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赞同出让或受让商标运用权的股东会决议原件;
5、注册商标证书、商标所有权证明和商标图画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托付别人处理的,供给有用的《授权托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
注:注册商标不得超越有用期限。共有的商标专有权应有其他共有人的书面赞同证明。现已答应别人运用该注册商标的,应提交被答应人赞同转让的书面证明。受让烟草制品、药品等的注册商标时,有必要供给相应的生产主管机关的证明。转让协议中应有转让等相关费用的约好。公证员依据公证事项的具体情况可能需求当事人弥补提交其他证件材料。
通过起点商标的讲解,你知道商标转让公证需要哪些材料了吗?如果你需要商标,可以来起点商标看看哦!我们会为您处理好商标公证的相关事项,不会让您费心的。
起点商标作为专业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很多问题,如果大家想要了解更多知产交易信息请点击 【在线咨询】或添加微信 【19522093243】与客服一对一沟通,为大家解决相关问题。
此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