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欧盟商标的法规你知多少?商标撤销篇
随着全球化经济的日益发展,许多的企业逐步走向国际化,这些企业的产品不仅销往国内,还销往世界各地。在这种情况之下,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注册欧盟商标,原因是欧盟商标只需要申请一次,就可以在整个欧盟的二十七个成员国使用该商标,这对于企业来说简直是省心省力啊。
可是,欧盟商标和国内的商标一样都可能遇到被撤销的情况,那么,法律中关于欧盟商标撤销方面的规定都有哪些呢,下面起点商标商标就来告诉你!
1、任何人如发现欧共体注册商标未按照法律规定连续5年真实使用,都可以向内协局提交撤销该注册商标的申请,除非能证明有法律允许的特殊原因,否则该注册商标将依法被注销.
2、任何人如发现欧共体注册商标变成了通用名称或其使用将误导公众,可以向内协局提交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3、在先商标权利人可以基于其在先权利提交申请,要求内协局宣告在后与之冲突的欧共体注册商标无效。
4、对于发生商标侵权诉讼时,同时提交撤销欧共体注册商标,或宣告其注册无效的申请,欧盟各国法院具有管辖权,可以依法裁定撤销该欧共体注册商标或宣告无效。
5、对于直接提交撤销欧共体注册商标或宣告其他无效的申请,只有内协局受理,对于内协局作出的裁定不服,可以向欧盟国际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就是关于欧盟商标撤销方面的法规归纳,起点商标商标在此建议您,如果您有获取欧盟商标的需求或者正在使用欧盟商标的话,一定要好好了解一下这些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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