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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标共同侵权的内容

2021-03-31 19:03:18|253|起点商标网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市场也越来越繁荣。在这种情况下,许多人越来越推崇利益为上,因此,商标侵权事件也就越来越多。但我们都知道,商标侵权的主体往往不是一个单独的人,比方说市场中售卖假冒鞋服的,往往就不是一个单独的人,而是一个小作坊团体。当我们在处理这类商标侵权案件时,就会涉及到商标共同侵权。接下来起点商标商标就跟您说说关于商标共同侵权的一些内容。

  关于商标共同侵权的内容

  首先,商标侵权连带责任是指商标共同侵权,通常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自然人(包括非法人联合体、个人合伙等)违反商标管理法规的规定,共同侵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中对商标侵权连带责任做出了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这条法规的目的在于确定多人造成他人损害时责任的分配问题。

  

  构成共同侵权,应当具备以下这些条件:

  1、主体的复数性

  共同侵权行为的主体必须是二人或者二人以上,行为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2、共同实施侵权行为

  这里的“共同”主要有三层含义:

  (1)共同故意,数个行为人基于共同故意侵害他人合法权 益的,构成共同侵权行为;

  (2)共同过失,主要是数个行为人共同从事某种行为,基于共同的疏忽大意,造成他人损害;

  (3)故意行为与过失行为相结合。

  3、侵权行为与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在共同侵权行为中,有时各个侵权行为对造成损害后果的比例有所不同,但必须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如果某个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则不与其他行为人构成共同侵权。

  4、受害人具有损害

  这是受害人请求加害人承担侵权责任的一个基本要件。如果没有损害,就不可能成立侵权责任。

  以上就是关于商标共同侵权的一些内容,希望大家看完以后能够对商标侵权有个更深入的认识。起点商标商标在这里也要提醒大家,市场中商标侵权事件越来越多,因此,大家在使用商标的过程中一定要加强商标意识,谨防他人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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