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什么意思?如何做异议申请?
商标异议的含义就是在你注册商标进入最后阶段,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有人提出异议,表示不应给予以注册。内容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与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也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禁用条款或商标不具显著性,还包括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等等。
提出商标异议的可以是任何人,即:既可以是商标注册人,也可以是非商标注册人,既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也可以是个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
商标局在受理商标异议申请后,会及时将异议人的材料等的副本送交被异议人,限定被异议人在收到商标异议书等副本之日起30日内答辩,被异议人在限定期限内未作出书面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权利,异议程序照常进行。
如何办理商标异议申请?1. 由异议人或者单位签字的《商标异议申请书》;
2. 所提的商标异议理由、事实需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并且还需提供相应的材料,且该异议理由书需要异议人加盖公章;
3、被异议的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印件;
4、商标异议人主体资格文件,如营业执照或是身份证;
5、所需时间:约1年。
商标异议申请的资料1.商标异议申请书,可从中国商标网(http://sbj.saic.gov.cn)下载;
2.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异议理由书应有异议人的签字或加盖公章;
3.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印件(可从中国商标网下载);
4.经异议人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作为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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