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变更商标转让可以同时办理吗
答:商标变更和商标转让可以同时办理的。为了节省时间,提高商标转让成功率,可以一起申请。
商标的变更和转让实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其办理的程序也是大不相同。先来说一下商标变更的概念根据现行《商标法》四十一条规定:“ 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商标的变更,是指变更注册商标的注册人,注册地址或者其他事项。申请人变更其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指定的商品的,可以向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如果要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则应当重新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按新申请商标对待,不能称为商标变更。那么商标转让呢?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将其注册商标赠送、售卖或转让他人所有和专用的行为。转让注册商标,要在转让后6个月以内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向商标主管机关申请转让注册或评估作价。有的国家规定转让商标要连同企业一同转让。简而言之,商标转让是指商标专用权从一个主体到另一个主体的权利变更,商标变更则是商标在商标局登记的资料有所变动而进行的资料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及其他事项),这两者是完全不同的!
商标转让资料:①买卖双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协议》。
②商标持有人办理商标公证,一般在3-5个工作日完成,获取《商标申明公证书》。
③将准备好的材料和公证书报送商标局,然后缴纳转让规费(一般是1000元)。
④商标局1-2个月左右下发受理书,并开始进行审查。
⑤商标局受理后5-8个月左右刊登公告并向双方下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商标变更资料:(1)变更申请书(根据申请办理的具体内容选择书式);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其他的具体材料需要根据变更的具体资料而定,所以以后如果有人和你商讨商标转让和商标变更的问题一定要搞清楚,不然后患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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