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申请被驳回了怎么办理?
商标局公布的全国商标审查驳回比例35%,所以商标申请人在申请的商标遭遇驳回的概率并不小。
当然,商标驳回的概率一概而论缺乏一些参考价值,主要还是与商标个案的情况来决定。不同的商标,不同的检索方式,不同的代理人都会影响商标驳回的概率。
那当遇到驳回,有什么救济的渠道呢?
对于商标注册申请的部分驳回来说,如果驳回的项目不影响商标的使用,可以直接放弃被驳回的项目;而如果被驳回的项目会影响到商标的使用,则可以提交商标分割申请,并对被驳回的项目提交复审。
那么,对于全部驳回的情况。商标注册申请被申请人可以提起驳回复审程序 。
驳回复审程序只有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的申请人才能提起 , 且必须在收到商标局驳回通知的 15 日内提起 , 驳回复审应当提交 《 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书 》 等文件 。 从提起驳回复审申请到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复审决定的整个过程为 9 个月 。
《 商标法 》 第 34 条第 1 款规定 : “ 对驳回申请 、 不予公告的商标 , 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 , 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 , 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 可以延长三个月。
申请注册商标的作用是什么?
发布于 2016年6月05日 分类:常见问题 点击数:744我国实行的是注册商标制度 , 除了驰名商标和有 , 一定影响的商标以外 , 只有经过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 , 才能取得排他性的商标专用权 。
有了商标专用权 , 商家可以在相同和类似的商品上禁止他人使用与自己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
而未注册的商标 , 则并没有这种排他的权利 。
所以 , 为了取得这种排他权利 , 进行有效的市场竞争 , 防止他人的假冒 、 模仿 , 商家大都会申请注册商标 。
此外 , 我国 《 商标法 》 第 6 条规定 , 对于某些商品 , 必须使用注册商标 。 否则禁止在市场销售 。 目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 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是烟草类商品具体包括卷烟 、 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 。
2001 年以前 、 药品也必须使用注册商标才能销售 , 但后来随着法律的修改 , 药品已经没有了该限制 。
根据《 商标法 》 第 43 条的规定,商标使用许可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 :
( 1 ) 独占使用许可 , 是指商标权利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 , 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给被许可人使用 , 商标注册人依约定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也不得再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即该方式是由被许可人独占使用,商标持有人亦不得使用。 ;
( 2 ) 排他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 、 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 , 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 , 商标注册人依约定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即该方式是商标权利人和被许可人都可以使用,但排队第三方(他方) ;
( 3 ) 普通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 、 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 ,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 并可自行使用该注册商标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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