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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转让中的商标续展资料需要哪些?38类电视播放商标转让流程介绍

2021-03-28 17:03:56|192|起点商标网

电视指使用电子技术传送活动的图像画面和音频信号的设备,即电视接收机。也是重要的广播和视频通信工具。电视用电的方法即时传送活动的视觉图像。同电影相似,电视利用人眼的视觉残留效应显现一帧帧渐变的静止图像,形成视觉上的活动图像。电视系统发送端把景物的各个微细部分按亮度和色度转换为电信号后,顺序传送。在接收端按相应几何位置显现各微细部分的亮度和色度来重现整幅原始图像。

38类电视播放商标转让需要的流程,具体操作可分为:

第1步:商标转让双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协议》。

第2步:商标持有人办理商标公证,获取《商标申明公证书》。

第3步:将准备好的材料和公证书提交到商标局,缴纳转让规费。

第4步:商标局下发受理书,并开始进行审查。

第5步:商标局刊登公告并下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商标续展需要的材料:

我国对于商标的使用年限是有规定的,每个商标从拿到证书起,可以使用十年。 十年后,如果您还要继续使用的话,就续展。商标的续展跟商标注册一样都要准备相应的材料,但也有区别:

(一)《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二)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四)注册证复印件

(五)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或代理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的正在转让中的商标续展资料需要的详细介绍,希望能帮助到您,如需更多资讯,可以和起点商标在线客服联系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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