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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商标法对商标权转让有哪些规定?

2021-03-27 22:03:12|217|起点商标网

我国的商标法对商标权转让有哪些规定?商标受法律保护,有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限制和规划,转让,注册和使用商标时,应该了解相关的商标法对商标的规定,那么我国的商标法对商标权转让有哪些规定?下面详细了解下吧!

我国的商标法对商标权转让的具体规定《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商标转让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时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所有的近似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所有商标,应当一并转让与统一受让人。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商标进行转让时,商标局不予核准,并通过书面通知,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商标法》第四十三条商标注册人可以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对商标进行授权许可,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监督被许可人在使用其商标的商品的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的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商标的,应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产品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许可他人使用其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该商标的使用许可在商标局报备,由商标局发布公告。商标使用许可如果不经备案,不得私自授意第三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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