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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一直未使用还能进行转让吗?

2021-03-27 15:03:03|178|起点商标网

商标一直未使用还能进行转让吗?这是可以的。您可以向商标局提交商标转让申请或者使用商标许可合同备案申请,将商标授权转让给你朋友。一起来看看其他介绍吧!

A、商标转让

一、商标转让所需文件

(一)受让人为法人名义:受让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转让人身份证复印件、转让人受让人盖章/签字的申请书、受让人盖章/签字的委托书、转让双与受让方签订的转让委托协议、在我方提供的商标委托代理协议上盖章。

(二)受让人为个人名义:受让人身份证复印件、受让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转让人身份证复印件、转让人受让人盖章/签字的申请书、受让人盖章/签字的委托书、转让双与受让方签订的转让委托协议、在我方提供的商标委托代理协议上盖章。

二、商标转让程序

1、申请阶段:提交文件

2、正式受理、审查阶段:形式审查通过—商标局发出受理通知书—实质审查通过—商标局发出转让证明

三、注意事项

1、《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未一并转让时,由国家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未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注册商标的申请。

B、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

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通过签订合同的形式,允许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行为。《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的形式有三种:1、独占使用可以。即商标注册人自己也无权使用,而仅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而不是多个被许可人在合同约定的地区、时间及合同约定的商品或服务上等方面使用其注册商标。2、排他使用许可。即商标注册人自己使用该注册商标外,仅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在合同规定的地区、时间及商品或服务上使用。3、普通使用许可。即除注册人自己使用该注册商标外,注册人还可以许可不止一个被许可人在合同规定的地区、时间及规定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其注册商标。

一、所需文件

商标许可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身份证复印件)、被许可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身份证复印件)、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人盖章/签字的商标使用许可申请书、许可人盖章/签字的商标使用许可委托书、在我方提供的商标委托代理协议上盖章。

二、商标许可程序

1、申请阶段:提交文件

2、审查阶段:审查通过,商标局发出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通知书

三、注意事项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不以在国家商标局备案为生效条件(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该报商标局备案),但合同约定以备案为生效条件的例外。也就是说,许可合同未向商标局备案,双方之间的这种许可行为仍然有效。

上述就是为大家带来的商标一直未使用还能进行转让吗?而在进行相应商标转让的时候,我们不仅仅需要进行相应流程,而且我们在进行商标转让的时候还需要准备好相应商标转让资金,并且在进行商标转让的时候,我们还需要签订好相应商标转让合同,以此来确保相应商标转让能够安全进行,商标转让就上起点商标,咨询热线:19180581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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