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外文、图形商标独立申请还是组合申请?
当一个商标包含了中文、外文和图形的时候,很多客户不确定是将这三者独立申请注册还是组合申请。
我们先简单了解一下各自的功能。一般来说,中文商标在中国大陆使用是最广泛、最直接也是最方便的,在购买商品或服务的时候可以直接呼喊其中文商标名字,便于宣传;外文商标则可以帮助客户以国际化的视野参与国际竞争,在全球化的进程中展现自己的实力和魅力;图形商标较之一般的文字商标更具显著性,不管是在申请审查阶段还是市场推广过程中都能让客户做到事半功倍。
言归正传。新《商标法》第49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也就是说,商标一经注册不可轻易改变其注册事项。中文、外文和图形商标独立申请还是组合申请要看客户具体使用情况而定。如果客户确定将中文、外文、图形组合使用或者是三者密不可分、缺一不可,则客户可以选择组合申请,这样可以节约申请成本。这里需要注意两点,一是组合申请有审查风险。在商标审查阶段,中文、外文、图形是独立审查,其中任一要素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都将会导致整体被驳回。其二,理论上来说,“组合商标不可单独使用,独立注册可以任意组合使用”。
以大家熟知的苹果手机为例。中文是“苹果”、英文是“iphone”、图形是“被咬掉一口的苹果”,其中在手机背面上方是英文、下方是图形。这表明苹果公司将这三者独立申请,在具体组合使用的时候更具灵活性。
综上所述,在考虑客户具体使用的同时,还应看到组合申请虽然可以节约申请成本但审查风险高而且在使用上有其局限性;独立申请虽然申请成本较高但在具体的使用中更灵活、对品牌推广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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