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漫漫专利维权路,苹果终获三星5.39亿美元赔偿
苹果与三星的“世纪诉讼”专利案近日再次登上各大媒体的头版。大约六年前,美国联邦陪审团裁定三星电子公司侵犯苹果公司智能手机iPhone设计专利,并向后者赔付10亿美元。但经过三星数年的上诉和复审,日前陪审团重新审理此案,并达成一致裁决,将赔付金额改为5.386亿美元,其中533316606美元是因为侵犯苹果三项设计专利,而530万美元是因为侵犯了苹果两项实用专利。
2011年苹果对三星提起诉讼,指控其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肆意”复制苹果产品。2012年,法院裁定,三星侵犯多项苹果专利,包括页面触底时的回弹效果(Bounce-Back Effect)专利和点击缩放(tap-to-zoom)专利,三星当时被判定向苹果赔偿10亿美元,但由于对赔偿金额存在分歧,三星曾多次上诉。
在此次裁定作出前,三星已就案件中涉及的相关专利向苹果支付了3.99亿美元。
苹果在一份声明中称,很高兴陪审团成员“同意三星应该为复制了我们的产品而赔偿,我们深信设计的价值,案件的事实认定比钱更重要”。
三星没有立即表示是否有计划就判决结果提出上诉,但表示其保留了“所有选项”用以抗争。三星在一份声明中称,“我们将考虑一切可能的手段,以获得满意结果,既不妨碍创新,又确保竞争的公平性,对所有企业和所有消费者都有利。”
最终的赔偿数字大致处于两家公司赔付标准的中间位置,但高于最初在重审时设定的3.99亿美元,这似乎是苹果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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