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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在线诉苹果连胜3局,共获赔368.7余万元

2021-03-24 13:03:04|210|起点商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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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中文在线就饶雪漫、唐七公子等作家作品诉美国苹果公司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中文在线获赔200.9万元。这是中文在线诉苹果公司系列版权侵权案的第3批,截至目前,中文在线提起的8批次诉讼中的前3批诉讼全部胜诉,共获赔368.7余万元。

2011年至今,中文在线针对APP Store存在大量涉嫌侵权APP已发起8批次诉讼,后续还将发起4批次诉讼,涉及中文在线拥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巴金、二月河、周梅森、海岩等名家近千部畅销作品,索赔额将达1亿元。已审结的前3批次案件中,苹果公司均构成间接侵权,而第四批次案件,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中文在线胜诉,获赔133.3万元,目前正在二审中。

其实,在2011年,国内有多家公司同样向苹果公司提起诉讼,但除中文在线、作家维权联盟等规模化维权外,其他权利人都较为分散,未能形成有效力量,没有坚持下来。其中,早在2005年,中文在线就主导联合国内十几家大型出版社、知名作家和律师事务所成立了“中文在线反盗版联盟”,十几年来起诉涉嫌侵权的网站和平台上千家,涉案作品超过10万部,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面对苹果这样的公司,仍让他们感到非常棘手。

“打跨国官司,特别是面对苹果公司这样的对手,就是一场‘持久战’‘攻坚战’,需要面对诉讼周期长、取证难等各种难题。”徐耀明介绍,系列诉讼首先涉及涉外送达问题,一般需要半年到一年的时间;之后,苹果公司还会提出管辖异议,又需要耗费大半年的时间;即便案件二审败诉,苹果公司还会申请再审。如此一来,每起案件都需要3年至4年的时间才能尘埃落定。在系列诉讼中,苹果公司坚持APP Store在中国的实际经营者是另一家位于欧洲的关联公司,并根据前期判决中法院认定的事实调整APP Store规则,让APP Store的实际经营者的信息更模糊化,不断增加诉讼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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