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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失败有哪些原因?注册商标你不知道的事

2021-03-23 20:03:20|158|起点商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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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电话:19180581726

1.商标检索存在“盲期”

我们在申请注册商标前,必须做好近似查询工作,确保自己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不构成近似。但是,商标局官网的数据是有滞后性的。

我们在商标局官网可以查到已经下发受理书的商标申请信息,但近期申请还未下发受理书的商标的信息是查不到的,我们无论是委托代理机构查询,还是自己去国家商标局官方网查询,所检索到的数据都不是最新的数据,这就是“盲期数据”。

根据商标局官网近期发布的官方数据显示,商标检索的“盲期”已经能控制在10天左右,较之前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我们注册的商标依然有概率会因为“盲期”而导致注册失败。

2.新申请商标含通用名称或缺乏显著性

《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2)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3)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3.商标在公告期内被提异议或无效宣告

《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所以说,在初审公告、注册公告期内的商标都有可能因为违法《商标法》的相关规定而被提异议或无效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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