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作品名为何要注册成为商标?
近几年,电影行业发展势头迅猛,不仅是精神上给予人们一种放松或是一种感悟,更重要的是其背后产生的商业价值。“影视寄生营销”也随之产生,像《美人鱼》和《再见美人鱼》的纠纷、《我与世界只差一个你》的电影名称纠纷等。起点商标作为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平台,为您省时省力省心,咨询电话:19180581726
好的影视作品不仅仅是体现在票房上,在后续的发展中可以形成一个完整的开发,使其成长为一个长期有生命力的品牌,将影视作品名称申请为商标,不失为一种商业发展及保护策略。如“生活大爆炸”被申请注册在了包括背包、钱包、服装、围巾、广告等商品和服务项目在内的共3个类别上;“权力的游戏”被注册在了第09类的“计算机游戏软件、视频游戏卡”等商品上;“花千骨”则分别被不同的市场主体注册在了零食、灯具、化妆品、计算机软件设计、庭院风景布置等商品和服务项目上,共涵盖了二十多个类别。
鉴于影视作品名称保护的艰难性,在其被抢注为商标之后,也难以通过其他在先权利进行商标专用权的维权,因此,唯有提前注册,早做防范。
目前中国有近3000万的有效商标注册量,虽并不鼓励这种“万物皆可注册”的行为,但像那些恶意抢注、山寨的商标就需要严厉打击,需要注意的是,影视作品申请为商标不仅仅是起步早就可以,还要注意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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