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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叶商标转让哪些行为是无效的?

2021-03-22 07:03:50|130|起点商标网

茶叶商标转让哪些行为是无效的?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将其注册商标赠送、售卖或转让他人所有和专用的行为。商标转让不管是对于转让方还是受让方都是有很大的优势,同时还能避免商标资源的浪费。那么茶叶商标转让哪些行为是无效的?一起来看看起点商标资讯的分享吧!



1.商标注册证无效。一般是指在六个月展期内期满未提出续展申请,或者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或者被商标局撤销的注册商标;

2.转让人变更注册商标的文字、数字及其组合的,该商标转让失败;

3.未经有关部门同意,未办理变更手续,擅自变更登记人的姓名、地址等事项。对此,商标未及时变更的,转让失败;

4.可能产生错误、混合或者其他不利影响的注册商标转让请求;

5.如果商标注册人不同时转让在同一产品或类似产品上注册的相同或类似商标,这种行为极有可能引发权益纠纷,因此需要事先予以关注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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