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获得商标权,侵犯商标权的形式有哪些?
首先,目前我国商标法采用注册取得商标专用权原则,注册原则是指不管商标所有人是否已使用该商标,只要该商标已经商标注册当局注册,商标所有人便取得了商标的专用权;
使用原则是指商标专用权归首先使用该商标的人,未经使用的商标不得申请注册。
我国《商标法》第3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可见,我国商标法采用注册取得商标专用权原则,即商标所有人按照商标注册的有关规定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经商标局审核后,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商标注册申请人便取得厂商标专用权,成为商标权人,之后我们就获得了商标权。
其次,目前我国市场上侵害商标权的行为有以下几种: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又称使用侵权。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即属流通领域的商标侵权行为,又称销售侵权。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又称为商标标识侵权。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的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在国外称为反向假冒行为。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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