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驰名商标效力怎么规定,申请驰名商标具备什么条件
一、认定驰名商标的效力
《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驰名商标有以下法律效力: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在非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且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从而构成《商标法》第八条第( 9 )项所述不良影响的,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驳回其注册申请;已经注册的,自注册之日起五年内,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予以撤销,但恶意注册的不受时间限制。
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使用在非类似的商品上,且会暗示该商品与驰名商标注册人存在某种联系,从而可能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制止。
自驰名商标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已经登记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撤销。
据《巴黎公约》的规定,认定驰名商标有下列法律效力:
商标注册国或使用国主管机关认为一项商标在该国已成为驰名商标,已经成为有权享有本公约利益的人所有,而另一商标构成对此驰名商标的复制、仿造或翻译,用于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易于造成混乱时,本同盟各国应依职权 — 如本国法律允许 — 或应有关当事人的请求,拒绝或取消该另一商标的注册,并禁止使用。商标的主要部分抄袭驰名商标或是导致造成混乱的仿造者,也应适用本条规定。
二、申请驰名商标具备什么条件
申请驰名商标应具备的条件
(1) 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中国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2) 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年产量、销售额、利润、市场占有率等)及其在中国同行业中的排名;
(3) 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外国(地区)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4) 该商标的广告发布情况;
(5) 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的时间;
(6) 该商标在中国及外国(地区)的注册情况;
(7) 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明文件。
起点商标网是一家以数据为核心,致力于为个人、企业和其他组织提供商标注册查询、商标监测、商标驳回数据、商标异议数据等全方位的知识产权服务的互联网公司。如果您有其他问题可以加入起点商标网官方微信交流讨论商标问题:19180581726
起点商标作为专业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很多问题,如果大家想要了解更多知产交易信息请点击 【在线咨询】或添加微信 【19522093243】与客服一对一沟通,为大家解决相关问题。
此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