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起点商标网!
24小时服务QQ:2880605093

商标撤三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2021-03-20 06:03:14|174|起点商标网

一、商标撤三申请人满足条件:

1、申请人针对一枚注册商标提出“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需要向国家递交规费。外国的企业或者个人,需委托中国的商标代理组织进行。申请人需要提交一份《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申请书》,并书面说明一下这枚商标“不使用的情况”。

2、举证责任分配:“注册商标不存在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情形的举证责任由商标注册人承担”。

3、举证应针对的3年期间:自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人递交撤三申请之日,向前追溯3年。例如、某撤三申请人在2018年5月29日递交了“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商标局要求注册人提供实际使用证据的3年期间是:2015年5月29日至2018年5月29日。

二、商标撤三商标需要满足条件:

一枚注册商标,只有注册时间超过3年之后,才可以对其提出撤三。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一枚注册商标,取得注册之前曾经遇到过异议或异议复审,可以对其提出撤三的“满三年”应当自异议裁定或异议复审裁定生效之日起计算。

2、“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既可以针对这枚注册商标的全部的核定使用商品,也可以针对这枚商标的一项或者其中几项核定使用商品。如果“撤销三年不使用”是针对注册商标的其中一项或者几个项目,那么注册人所举实际使用证据,必须针对该项或该几项商品,就其他商品项目的举证就是无效的。

不难看出,商标撤三申请满足的条件是相对苛刻的,所以用户在提交商标撤三申请时建议先咨询专业的代理公司再办理。

起点商标网是一家以数据为核心,致力于为个人、企业和其他组织提供商标查询、商标监测、商标驳回数据、商标异议数据等全方位的知识产权服务的互联网公司。如果您有其他问题可以加入起点商标网官方微信交流讨论商标问题:19180581726

起点商标作为专业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很多问题,如果大家想要了解更多知产交易信息请点击 【在线咨询】或添加微信 【19522093243】与客服一对一沟通,为大家解决相关问题。

此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标签: 商标申请
ti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