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商标注册到日常使用,如何让商标更安全?
现如今,申请注册商标是越来越难了!为了能顺利拿到商标并保护好商标,我们从商标注册到日常使用,一定要注意下面这些问题哦!
【注册篇】
1避免同他人商标近似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大家在申请注册商标前,应先做近似查询。如果发现在相同或类似商品和服务上已有商标申请注册,建议大家根据市场需求,结合产品特色,考虑更改商标名称或图样。
2合理选择商标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一些商标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如带有民族歧视性、欺骗性的标志,有害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和易产生不良影响的标志等。
此外还有一些标志不得核准为注册商标,如缺乏显著性的标志,仅仅是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叙述商品或服务特点的标志等。
我们在设计商标时,应遵守上述规定,避免申请的商标被商标局驳回。
3条件允许可进行全类别注册
如果企业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又特别喜欢自己的商标,建议对该商标进行全类别注册,即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规定的45类上分别注册。
全类别注册的两个好处:
(1)为将来“跨界”做准备
企业在注册商标的时候,往往会选择自己目前生产的商品种类或者规划生产的商品种类进行注册,但是随着企业的发展,可能和预想的发展方向发生偏离,生产经营的范围会扩展到以前没有规划的行业或者商品,这时可能发现自己使用多年的商标在这个领域已经被他人注册了,所以,未雨绸缪非常重要。
(2)防止他人在性质、用途冲突的商品服务分类上注册
商标权人一般来说无法阻止商标的传导功能,比如“康师傅”是方便面的商标,如果别人在卫生洁具上注册“康师傅”商标,是否会给“康师傅”方便面带来负面影响呢?一家婚纱影楼的商标同时被人注册在殡葬业上,会不会让新人有一些忌讳呢?
当然,全类注册所需的花费较大,而且为了防止注而不用的现象,商标法规定超过三年没有实际使用,他人可以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但无论如何,全类注册至少可以赢得三年的时间,对瞬息万变的市场来说,三年的时间也是非常宝贵的。
【使用篇】
1商标使用别超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注册商标如果不在指定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内使用,属于冒充注册商标,是违法的,容易被商标局撤销。
2尽量别改变商标名称
一些企业出于自身发展的需要,改变商标logo是可以理解的,但切忌随意改变商标名称。要知道,我们花费了大量的时间、金钱、精力对商标进行宣传和推广,才让商标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如果改变了商标名,之前的努力就前功尽弃了!
3注意及时为商标续展、宽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所以,商标有效期满后,如果大家还想继续使用该商标,就一定要记得做为商标续展哦!
4商标许可他人使用要合规
商标拥有者可以将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但一旦要合乎规范,要签订书面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相信大家如果能按照上面的这些方法来申请、使用商标,我们的商标将会更加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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