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标转让需要做公证吗?
2021-03-18 14:03:52|114|起点商标网
在深圳商标转让和中国别的地方做商标转让一样,公证不是必须的,而是商标局对您转让商标时提交的材料有质疑时,如转让方为自然人,转让人签字与之前在商标局办理商标事宜时使用的签字明显不符时;或转让方是法人,转让人的公章与之前明显不符时;商标局会要求提供经公证的转让人同意转让的声明。只要补正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了上述证明,转让仍继续进行。
需要注意商标受让人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必须与商标注册类别保持一致。
深圳商标转让所需文件:
1、商标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2、商标转让人与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转让申请书;
3、商标受让人的身份证(自然人)复印件、个体工商户登记证;
4、商标转让人的/身份证(自然人)复印件;
5、商标注册证书/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6、转让方和受让方签字或盖章的商标转让协议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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